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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双双提升 七成机械企业工资增幅超生产率

时间:2014.03.25 浏览量:2727 字号
总体双双提升 七成机械企业工资增幅超生产率
 
自201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首次提出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以来,如何实现二者同步,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2013年6月,中国工运研究所与中国机冶建材工会组成联合课题组,对机械制造行业的“两个同步”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
 
历时四个月,课题组对22个省(市、区)百余家企业的劳动生产率变化及1428名职工的收入变化情况开展了问卷调查,并前往部分地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结果显示,近七成机械制造企业实现了工资和生产率的同步增长,并且工资增幅超过生产率提高幅度。
 
课题组建议,实现“两个同步”需要多管齐下,既要建立工资和生产率的挂钩联动制度,完善行业劳动定额标准,还要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总体双双提升
 
此次调研兼顾了机械制造行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其中国有企业占比56.5%,民营企业占比14.5%,外商投资企业占比15.3%。从规模来看,大型企业占比为39.7%,中型企业为43.5%,小型企业为16.8%。就内容而言,调研内容涉及工资总额、工业增加值、利润总额、企业成本、全员劳动生产率变动等。
 
调研结果显示,近四年来机械制造企业从业人员的工资稳步提升,从2009年的42558元上升至2012年的59344元,各年增幅分别为15.8%、27%和12.5%。但企业内部收入差距依然存在,不同所有制、规模企业的劳动报酬支出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课题组还注意到,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是影响职工工资提高的主要因素,此外,税费、工资总额限制对工资的影响也较为普遍。
 
从劳动生产率来看,被调查的105家企业2008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88千元/人,2009年至2012年分别为375千元/人、433千元/人、450千元/人和409千元/人。总的来说,近年来机械制造行业劳动生产率整体有所提升,但劳动生产率的年度波动明显。从所有制来看,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生产率在全行业中最高;从企业规模来看,大型企业高于中小型企业,但中小型企业劳动生产率提升速度高于大型企业,特别是小型企业生产率追赶大中型企业的速度不断加快。
 
调查还显示,企业管理方式、职工素质、生产规模是影响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三大主要因素,其中,企业管理是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最主要因素。此外,设备的陈旧程度、企业的营销模式对劳动生产率的影响也较为明显。
 
近七成企业实现“两个同步”
 
目前,国内尚无衡量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同步的统一依据和标准。课题组对“同步性”的理解是同向增长,即劳动报酬随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增长。
 
在105家被调查企业中,共有73家企业人均名义工资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占全部企业数的69.5%,约30.5%的企业劳动报酬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未实现同步增长。从不同所有制类型和规模的企业来看,外商投资、国有、私营和股份制企业中,实现“两个同步”的企业比例分别为75%、72.7%、62.5%和57.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中,实现同步增长的企业比例分别为72.1%、69.4%和61.5%。
 
从工资和生产率的具体变化情况看,有32家企业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双双增长,且劳动报酬增长大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占调查企业数的30.5%。其中,劳动报酬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10个百分点以上的企业有7家,占21.9%;劳动报酬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5~10个百分点的有10家,占31.3%;劳动报酬增长高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2~5个百分点的有11家,占34.4%。
 
此外,有37家企业劳动报酬增长但劳动生产率下降,占调查企业数的35.3%。这种企业在被调查企业中所占比重最大,表明劳动生产率增长并不是近几年职工工资增长的最重要动力。
 
另有4家企业劳动报酬和劳动生产率双双下降,但劳动报酬下降幅度较小,占企业数的3.8%,这进一步印证了工资变动的刚性。
 
还有32家企业劳动报酬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幅,占企业总数的30.5%。劳动报酬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提高幅度,不仅会造成职工劳动报酬在企业分配中份额的下降,而且将挫伤职工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建立挂钩联动机制
 
调研报告认为,机械制造行业既是劳动密集型,又是资金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其同步增长的实现情况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同步增长的现状和未来。因此,有理由相信,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总体上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是可能的。
 
同时,考虑到工资增长具有一定的刚性,而劳动生产率则易受到经济形势、行业景气度、企业行为等方面的影响而出现较大波动,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应设置科学合理的区间标准,作为评判二者是否同步的依据。此外,评价“两个同步”还应区分情况区别对待,把宏观的指导要求与微观的指标要求有机结合起来。
 
做到“两个同步”,实现经济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中央提出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工会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目标。结合此次机械制造行业“两个同步”的调研结果,课题组提出了如下五点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挂钩联动制度,保证劳动者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具体挂钩比例根据企业规模和发展状况动态浮动,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
 
二是指导企业完善薪酬分配制度,推动构建与企业劳动生产率、经营效益对接的工资结构和分配形式。企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着重保护劳动所得,调整不同职工群体的分配比例,限制高管工资,提高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规范和约束企业高管工资与一般员工工资的差距。
 
三是完善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健全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应根据现实需要健全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管理体制,从机构、编制、经费、职能等方面形成统一规范,制定统一的行业劳动定额标准,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科学合理的参考标准。
 
四是政府要出台保障“两个同步”目标实现的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价位制度,建立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保障低收入人群工资持续稳定增长。
 
五要确立起集体协商作为企业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的地位,工会要积极探索和总结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不同经营状况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特点和规律,推动政府有关部门适时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
 
相关报道
 
制造业产品合格率稳步上升  日前,质检总局发布了2013年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国家监督抽查了16021家企业生产的17020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9%。虽然抽样合格率与2012年相比下降了0.9%,但质检总局监督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近5年的抽查情况看,产品抽样合格率整体呈现稳定上升态势。
 
据了解,此次抽查产品包括日用消费品、工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和食品。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抽查中,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超过了全年总体水平。其中,39种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9.8%、26种实施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1%。据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陈熙同介绍,2013年,质检总局共发放强制性产品认证有效证书共计350944张,其中境内323796张;批准发布国家强制性标准211项。
 
此外,从企业生产规模来看,虽然大、中、小型企业抽样合格率与2012年相比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但大、中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依旧相对稳定,而小型生产企业抽样合格率相对较低。具体来看,三类型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5.3%、92.%和86.3%。
 
陈熙同表示,质检部门执法检查中发现,建材质量违法依然突出,其中装饰装修材料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建筑用砖强度不合格、防水材料不防水、电线电缆偷工减料等问题最为严重。此外,汽车行业拼装问题,翻新废旧、回收安全气囊以及整车质量违法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儿童用品生产企业制假售假违法行为隐蔽,许多儿童用品加工企业规模小,生产条件差,记录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质检总局将会同国资委、工信部等部门起草《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制造业质量升级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构件制造业质量升级的长效机制。同时,质检部门还将推动企业建立质量首负责任制度。该制度即在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全过程中,哪个环节发生质量问题,就由那个环节的生产经营者负第一责任,先行进行赔偿,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管理,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严格审查把关,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