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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主创新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活水

时间:2013.12.24 浏览量:2141 字号

刚刚在京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明年经济工作的六项主要任务。其中,第二条明确指出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其实,不只是最高决策层,地方政府近来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力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例如,上海市最近推出了国资国企改革20条,其中强调要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有一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全国上下一致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不无道理。曾有经济学家预言,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向经济严重服务化和低效率路径持续演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持续扩大,最终落入中等收入陷阱;另一种是劳动力和资本向劳动生产率较高的新兴产业倾斜,在提高经济整体效率的基础上发展服务业,最终实现“弯道超车”。

  在调结构、促增长的大背景下,中国显然只能选择第二条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已是刻不容缓。

  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在重大前沿科技突破的基础之上,代表着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对经济社会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且未来发展潜力巨大。2010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被划分为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七大领域。此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陆续被“十二五”规划、十八大报告等重要文件反复提及。根据国务院确定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和2020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将分别达到8%和15%。

  从本质上说,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就是一种产业升级:从以引进外资、技术模仿、接受产业转移、专注低端制造为主,升级为主要依靠自主技术来源、主要靠本国资本和主要以自己的力量将创新技术发展为先进产品,进而带动高端制造业的繁荣。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这是引不进、买不来的,只能通过自主创新来解决。因此,毫不夸张地说,自主创新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

  令人欣喜的是,从“嫦娥”奔月到“蛟龙”入海,从高铁到大飞机,在这些重大工程的背后,一项项高技术的突破标志着我国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始走在世界前列。

  与此同时,因掌握高光电转化率多晶硅电池片和组件生产、高性能锂电池研制等技术,我国已形成了规模较大、体系较为完善的新能源产业,其中光伏电池产量跃居世界第一;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领域,已建成全球最大的IPv6互联网系统,并成为国际物联网标准制定的主导国之一;随着治疗性疫苗与抗体、细胞治疗、生物能源作物培育等一批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我国生物产业产值以年均22.9%的速度增长,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生物能源等产业初具规模,并出现了一批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大型企业和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大品种……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而前路更加任重道远。应当看到,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仍存在着关键技术领域自主创新缺乏、新旧产业过渡不顺畅、部分项目低水平重复建设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到底该如何依靠自主创新进一步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促进中小科技企业成长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基础。中小科技企业是创新的摇篮。在美国,70%以上的专利由中小企业创造;在欧盟,中小企业单位研发投入产生的新成果是大企业的3~5倍;在我国,65%的发明专利、80%的新产品来自民营科技企业。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与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国家科技创新能力。促进这些企业的健康成长,相当于为自主创新提供了肥沃的土壤,让战略性新兴产业能够结出硕果。

  推进产学研结合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高校和科研院所是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支撑。因此,应通过立法和相关政策引导,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各种科技创新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为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关键技术创造条件。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坚实后盾。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是国家的战略核心利益。因此,应当加强对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明确界定创新成果归属,赋予产权主体以阶段性的市场垄断权利,保障技术原创者和拥有者的利益,最终促进企业更加重视自主创新。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不二选择。依靠自主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将使我国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产生实质性变化,从世界制造工厂升级为世界创造工厂,在获得更蓝的天、更清的水的同时,让经济得到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