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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引导企业债资金投城镇化建设等领域

时间:2014.01.06 浏览量:2141 字号

发改委:引导企业债资金投城镇化建设等领域

 

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有关问题表示,未来将加强对投融资平台公司风险的摸底排查和监测预警,落实偿债责任,杜绝出现局部性风险,考虑允许平台公司借新还旧,对债务将区分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杜绝出现局部性风险。

  据介绍,2014年是企业债券偿债高峰,预计将有1000亿元城投债券到期兑付,而发改委正在进行企业债券风险的摸底排查,切实防范投融资平台公司违约风险、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

  该负责人指出,2014年企业债券发行要继续以项目管理为核心,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国家宏观政策为导向,引导债券募集资金投向节能环保、保障性住房、城镇化建设、重大基础设施、扩大收购兼并化解产能过剩等领域,服务经济中心工作。

  此外,发改委将允许平台公司发行部分债券对高利短期债务进行置换,加大债务重组力度。对于高成本融资计划中明确用于项目建设的,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高成本融资,以低成本债务置换高成本债务,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

  发改委还强调,要坚决刹住地方政府性债务无序扩张势头,区分债务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要尽快出台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按照不同地区信用水平、负债规模和债务率等风险指标的不同,实施差别化分层次监管。要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

  严格政府举债的投融资范围,对有一定收益的地方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可以进行投融资,对纯社会公益性项目,应以政府预算内投资为主,辅以必要的地方政府债券。